收藏我们
首页 协会介绍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产业动态 自主创新 项目申报 会员中心 下载中心 联系我们
 
 
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9-18 8:32:46   浏览次数:145   来源: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21〕1190号,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1年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的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一)纳入《河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规划》或《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沼气发电项目除外)。

(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等要求,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所在城市已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三)申报情况属实,并提交信用承诺书,没有且承诺不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掺烧等情况。

二、申报程序

(一)线上填报。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生物质发电项目单位登录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有关资料(同步填报能源云平台),主要包括项目核准(审批、备案)文件、已并网项目需提供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全部机组并网时间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和项目单位盖章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中央补贴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二)电网初审。电网企业按《方案》要求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能源云平台对申报项目名称、全部机组并网时间等信息真实性进行初审。

(三)出具承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资金需地方分担部分由相关市县承担,市县组织申报应出具承诺函,承诺落实生物质发电项目地方分担资金。未作出承诺的市县,相关生物质发电项目不能纳入中央补贴范围。

三、上报要求

(一)非竞争配置项目

9月22日前,2021年7月底前全部机组并网的项目完成线上填报,填写附件2;以后并网的项目,每月15日(含)前按月完成上报。

(二)竞争配置项目

9月22日前,线上按要求及时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填写附件3。于9月30日当日填写申报电价。

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汇总申请中央补贴的项目情况,并统计本地区2021年1-7月新增核准、开工、并网装机容量,预计2021年全年新增核准、开工、并网装机容量(填写附件4),于9月23日前联合行文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侯晓丽  0311-88600523  15131163980

       白华冰  0311-86771536  13833101685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2.××市2021年中央补贴非竞争配置项目申报表

  3.××市2021年中央补贴竞争配置项目申报表

  4.××市2021年新增项目建设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冀发改能源〔2021〕1270号附件.pdf


【关闭窗口】
访问量: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1418室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897208 邮箱:hbhia2005@163.com
版权所有  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冀ICP备06024564号-2  技术支持 石家庄亿治软件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22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