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3420号)的要求,我委开始组织申报2013年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的有关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的主要内容
(一)通用名化学药
1、新产品产业化。针对重大疾病或多发疾病,开展新到期专利药物(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的产业化,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各项工艺技术指标,开发新剂型、新给药途径和新适应症,适应国内临床实际需求,实现国内上市销售,降低患者成本。
2、制剂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建设符合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剂生产线,组织实施通用名化学药制剂国际注册和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构建国际主流市场营销渠道和网络,促进制剂在国际主流市场,特别是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市场扩大份额。
3、产业生物活性化合物库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建设可供新药筛选的大规模综合性化合物库,掌握分子设计和化学合成关键技术,建立化合物不断补充更新和对外开放服务的机制。
(二)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
1、新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针对重大疾病或多发疾病,采用联合攻关、产学研结合、上下游合作等方式协同创新,开展抗体药物、基因重组蛋白质药、疫苗新产品的产业化,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基因工程菌或细胞构建表达、动物细胞大规模高效培养与纯化、生物技术药物制剂、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产业链各环节水平,带动优势产业链发展。
2、疫苗国际化发展能力建设。建设符合国际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生产设施,组织实施世界卫生组织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国际注册,实现国产疫苗进入国际市场及相关国际组织的采购体系,形成国际竞争力。
3、配套产品产业化能力建设。研制生产大规模动物细胞培养反应器及其附属系统、新型高效分离纯化设备及介质、化学成分确定的系列无血清培养基,填补国产空白或提升国产化水平,大幅降低我国生物技术药开发和生产成本。
4、园区中试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建设。建设面向国家生物产业基地的,符合GMP要求的基因重组蛋白质和抗体药物中试工厂,并提供产品研发、临床研究样品和工艺开发等中试规模生产公共服务,提高创新创业型企业技术创新效率,减少其技术创新投入和风险。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专项支持的重点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由申报单位委托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写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一、二、三),
三、申报时间: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的要求,请你们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项目简介一式三份报送我委,经我委审查后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月30日前报送我委(一式八份),同时提供电子WORD文本。
联 系人:党耀孔 联系电话:86687571
电子信箱:gjs_sjz@hbdrc.gov.cn
附件1、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
附件2、通用名化学药发展专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附件3、项目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