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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光伏建设备案手续咨询 |
| 咨询日期 | 2025-12-29 |
| 内容 |
我司在唐山一个钢厂里一共有一个20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取得了20WM的光伏建设备案手续。但因为厂区比较分散,我们后续分两批三批进行建设,第一批为9.3MW,两批三批后续建设至不超过20MW,在这个过程当中,需不需要我司就9.3MW进行分批次重新重复备案呢? (该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为20MW)、运营模式等不发生变化) |
| 回复日期 | 2026-01-05 |
| 回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等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已经备案则无需重复备案。若备案证未明确分批次并网,该项目备案2万千瓦,应建设2万千瓦后,通过电网验收才能进行并网;如需并网0.93万千瓦,则需进行备案变更,通过电网并网验收后进行并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