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出台《关于河北省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加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推进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债券融资。
《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信贷管理制度,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权,建立适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减少审批环节,缩短贷款时间。适当授予县(市、区)基层行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以及低风险业务的审批权,力争就地解决民营企业合理的小额流动资金需求。优先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河北经济发展升级。
(信息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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