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认办〔2013〕7号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石家庄、保定、唐山、燕郊、承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201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和复审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6月20日;2013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20日。纸质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新认定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等条件进行严格初审,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汇总表报省科技厅高新处;请通知参加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于企业高企证书有效期内提交网上申报材料。
2、需办理更名手续的复审企业,按照“先更名、后复审”的原则办理,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务必于5月20日前提交有关更名材料。在2012年(含)之前更名而未提交更名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失效,不予复审。
3、新认定、复审和更名申请均需提供网络和纸质两种申报材料。其中新认定和复审申请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和河北省科技厅网站“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分别提交,并于国家网站打印纸质材料;更名申请需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并打印纸质材料。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附件如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汇总表格式 申请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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