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科函〔2025〕1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河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冀工信科〔2022〕272号)和《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所有权人自愿申报、当地政府同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二批河北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附件:第二批河北省工业遗产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7日 原链接:http://gxt.hebei.gov.cn/hbgyhxxht/xwzx32/tzgg83/97599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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